关于2024年在职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
2024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英语在职)及其合格线已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达,我校共有18位申请人通过了该考试并获得合格证,达到我校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根据《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通过英语考试人员需进行“在职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认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对象
报名参加2024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二、资格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6日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认定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指导教师意见”及以上栏目的内容应填写完毕。
2.两名专家推荐书(附件3)各一份。推荐人应是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较高水平专家,至少有一位是我校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是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指导教师);
3.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4. 在职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含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内容,附件4)。
(二)资格审查
1.学位办公室在收齐上述材料后,委托接受申请学位的医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本领域较高水平专家组成。
2.研究生院将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
(三)发放资格认定通知书
学位办公室拟于2024年6月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并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认定通知书。
三、其它说明
(一)关于确定导师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导师由接受申请的医院指定,或申请人在接受申请的医院自行联系。选定的导师应具有申请学位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资格,指导或参与指导过一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
(二)关于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办理修课手续,并根据所修课程的门数缴纳课程学习费。
按照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必修课程包括外国语、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总数不少于4门(不包括学术规范、实验室安全),选修课程由导师指定和申请人自行选择。所修课程的门数由导师制订的培养计划决定。必修课程合格标准为70分(若低于70但达到60分,允许半年内重考一次)。所有课程与我校博士生同堂同卷考试,成绩按同一标准评定。
所有课程考试必须在资格认定后1年内完成,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三)关于临床能力及考核
临床能力考核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临床能力考核按学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的3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临床能力考核、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否则本次申请学位做无效处理。
(五)关于学术成果的要求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完成的学术成果,须满足所在单位所在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六)关于收费标准
按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粤价〔2013〕294号),博士学位课程学习收费(同等学力人员):2000元/每门课,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学费(同等学力人员):15000元。
附件:
2. 在职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认定申请书
3. 在职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家推荐书
4. 在职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