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5年定向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公告(第二批)
一、接收调剂基本信息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接收调剂,基本信息如下:
院系 | 专业 | 计划余额 | 接收要求 | 调剂特别要求 |
(76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2 | 报考普通硕士生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或工作单位为南疆地区高校的在职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且目前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 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硕士生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骨干计划调剂政策要求。
南疆专项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被录取考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相关义务。
定向南疆高校的相关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告”(网址:https://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410/170340ba1c5249c087cf3c70c21670b6.shtml)。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第一志愿专业,与拟接收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招生要求。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 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分数线的要求。
2. 第一志愿考试科目与拟调剂的考试科目要求:
(1)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
(2)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
(五)我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学院的招生需求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月24日8:00。
(一)硕士生调剂申请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考生于“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后,须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方可确认调剂复试资格。承诺书电子版请于本批次报名结束前,发送至邮箱yzba@mail.sysu.edu.cn,纸质版于复试资格审核时交至招生单位。
(二)学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一)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二)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各学院官方网站及“调剂服务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四)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调剂服务系统”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联系方式
有关拟调剂招生院系及专业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对应院系或查询院系官网。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1.申请调剂承诺书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